昆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
发布时间:2017-05-11 来源:
昆明市教育局 作者:四川招生信息网 点击:次
从昆明市教育局获悉,昆明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已发布。
在招生计划方面,昆明市初中毕业生71312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700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400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0000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为98.2%以上。
初中:继续实施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017年,将继续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和美术。其中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一定比例折算量化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升学成绩,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考试时间定于6月28、29、30日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考试;7月1、2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在4月30日前完成;音乐与美术考试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
此外,在志愿填报方面将实行全市统一填报志愿,初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县(市)区招办和学校将组织考生于7月2日—9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有变
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分三个批次录取,按录取批次设置填报学校志愿。需要注意的是,个别批次的录取模式发生了一定变化。
提前批次设置一个志愿。
第一批次为一类招生学校、二类招生学校录取。今年,将原来的一类招生学校、二类招生学校分两个批次录取调整合并为同一个批次录取,分开设置志愿,各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三个志愿,按一类招生学校志愿、二类招生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第二批次为三类招生学校录取,设置四个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此外,调整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含同类填报志愿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实行一类招生学校、二类招生学校分开设置志愿,按一类招生学校志愿、二类招生学校志愿顺序同一批次投档录取。
2017年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办法。主城区一级高(完)中划出公费生招生人数30%的指标定向下达到具体的初中学校,依据录取条件和升学成绩择优录取。郊县(市)区一级高(完)中招收定向择优生占公费生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少于30%。
昆八中、昆十中求实校区、昆十四中、官一中、官二中择优招收郊县班的基础上,再面向列入扶贫攻坚的“两区两县”定向招生50人。
往年公办普通高中完成公费生招生任务后可按公费生总数10%的指标招收择校生。
根据要求,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取消“三限”政策,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
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招生资格准入制度
据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首先是严格实行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各招生学校的资质、办学地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等信息统一在云南教育网、云南省招考频道和《云南招生(中职计划版)》上公布。
其次,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愿意接受中职教育的人员。
最后,录取方式将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并轨的招生录取方式。对五年一贯制和学前教育、医学类专业凭中考成绩录取。其他专业可凭初中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再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报到人数向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一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