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报材料及要求
1、符合项目1的考生需交验户口簿、证书或父母工作单位证明。
2、符合项目2、3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件)。
3、所有申请加分(降分)考生均需填报《德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学生审核表》(附件10)。所交户口簿、证书系指原件复印件,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确认章。加分材料含电子文本(分加分类别并按报名号从小到大依序排列)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1483671399@qq.com),逾期视为弃权。
(三)加分(降分)办法
加分由德阳市教育局认定并进入学生考试总成绩,加分(降分)政策只能享受最高分一种。中考加分(降分)学生名单将在《德阳教育周刊》、德阳教育网和德阳招生考试网上公示。
十、考试收费标准
中考中招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函〔2006〕72号)规定执行。每生报名考试费60元,其中39元留各县(市、区)用于组考;21元于5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录取、信息处理等工作。费用按报名人数上交,不得随意减免、截留。
十一、招生录取纪律
全市中考中招工作涉及面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委要在德阳市教育局、招委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德阳市2017年中考中招工作让人民满意。
全市教育系统在中考中招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六条禁止性规定”(简称“六条禁令”)和“三个一律”。
(一)六条禁止性规定
1、严禁封锁招生信息。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信息由德阳市教育局在德阳教育网、德阳招生考试网上发布。生源学校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中招信息,并将招生信息传递至每一个参考学生。